为落实民政部《社会组织名称管理办法》(民政部令第69号)等相关规定,进一步规范所属机构管理,经协会第二届理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,决定变更部分分支机构名
称并对书画院进行调整,具体如下:
一、变更18个分支机构名称,详见附件。
二、撤销中华志愿者书画院,相关人员及业务并入文化艺术工作委员会。
特此公告。
附件:《中华志愿者协会分支机构名称变更清单》
中华志愿者协会
2025年2月19日